共產主義所到之處,皆帶來專制與貧窮

共產主義是由馬克思和恩格斯兩人創造的理論,共產主義,在理論上主張消除貧富差距、實現社會公平,列寧用這個邪惡的理論,締造了布爾什維克黨和蘇維爾政權,推翻了俄國沙皇的統治,建立了第一個共產集權制度和極權國家。

中國歷史的政權更替與權力結構

回顧中國從秦始皇以降的兩千多年歷史,政權更替的邏輯多以「武力最強者得天下」為主體——無論是漢、隋、唐、宋、元、明或清,皇位與政權往往依賴軍事征服與權謀鬥爭,而非制度與法治的建立。

直到 19 世紀,西方列強送來「民主共和」,清末的變法、革命與新政,讓部分知識份子意識到:以憲政取代專制、以人民為主體的政治制度或許是中國脫離歷史惡性循環的希望。

中共建國初期的極權統治與社會倒退

1949年,在蘇聯共產國際的援助下,中國共產黨篡奪了中華民國的政權,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然而,這場革命並未帶來自由與民主,而是建立了一個高度集中的極權體制。

建國初期,中共以「清除異己」為名,整肅民主黨派,鎮壓反革命,並在黨內進行多次大規模清洗。之後的「大躍進」與「文化大革命」,更是造成數千萬人非正常死亡,無數知識份子被迫害、傳統文化被摧毀,社會道德與家庭倫理體系亦遭到嚴重破壞。

全球的共產國家皆如此

從 20 世紀的歷史實踐來看,這套制度在多個國家帶來的,往往不是解放,而是極權統治、經濟崩潰與民眾苦難。以蘇聯、古巴、委內瑞拉為例,這些國家在推行社會主義制度後,普遍面臨產業空轉、民生困苦、通膨失控。

在共產主義政權所統治的國家中,農業政策往往是其經濟實驗的起點,卻也成為最早、最慘痛的失敗現場。幾乎所有由共產黨主導的國家,無論在東歐、亞洲或非洲,起初多以農業為主要經濟基礎;然而,一旦推行所謂「農業集體化」政策,後果便是災難性的。

共產政權將土地國有化、農民集體化,宣稱要打破封建制度、實現「生產資料公有」。但這種做法實質上摧毀了原有農村的生產結構與耕作知識,使千百年來的農業經驗無從發揮,導致糧食產量驟降、生產效率崩潰。更嚴重的是,國家動用行政手段強制徵糧,使民眾連基本生存所需也被剝奪。

歷史的教訓與當代的警惕

這些歷史經驗讓我們必須深刻反思:任何一種制度,若失去對權力的制衡與透明監督,最終都可能演變成少數人壟斷的暴政。而以「解放人民」為名、行「集權統治」之實的政權,其結果往往是更深層的壓迫與社會倒退。

民主制度雖不完美,但透過多元競爭、權力制衡與選舉監督,至少提供了制度更迭與錯誤修正的可能性。這也是為何民主價值在全球仍被視為人類社會自由與進步的重要保障。

共和中國,當立三基石

若中國欲真正邁向共和民主之國體,需以下三條,此三者缺一不可,乃近代文明國家之基石,亦為人民權利之保障:

1. 政府民選

真正的共和制度,政府必由人民選出,受人民授權,為人民服務。若政府乃由全國人大選出,則僅為橡皮圖章,無實際民意基礎;若由中共黨委或組織部任命,則實際權力仍操於黨中之人,非民意之所向,乃私權之延續。

唯有落實普遍、平等、自由之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建立多黨競爭、自由參政之制度,方能實現真正的民選政府。否則,「人民共和國」僅為名義,「人民當家作主」淪為空話。

2. 軍隊歸公

共和政體之軍權,當歸國家與人民所有,不可私屬於任何一黨。若軍隊效忠於政黨,則一黨便可恃軍而壓民,政權與暴力合而為一,難免專制。

中國現行制度中,解放軍自稱「黨的軍隊」,非國家軍隊,違背現代文明國家的基本原則。倘欲實現共和民主,軍隊須改隸屬於國家憲政體制之下,聽命於民選政府,受國會監督,保障國家主權,而非政黨權力。

3. 三權分立

共和國體,立足於「權力制衡」之上。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互相制衡,各司其職,方能防止一權獨大、腐敗橫行。

今日中國,三權皆屬一黨所控,法治淪為黨治,立法淪為從屬,司法無獨立判決之力,人民無法依憲維權,社會無以正義為基。共和之本,必須從權力分立起,建立司法獨立與法律至上之體制。

共和之實,非止於名

「共和」二字,不能僅為國號之飾,而須為政體之實。民選政府、軍權歸公、三權分立,為共和之基、民主之魂。真正的共和中國,當以人民為本,以制度為器,以自由為軸,以法治為綱。唯如此,方可告別專制,走向文明,實現近代中國百年來對「共和」二字的真正承諾。

歷史不會自動進步,它需要人們的記憶與選擇。對中國而言,唯有建立真正以人民為主體、權力受制衡的政治制度,才能避免歷史悲劇一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