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台灣,要餓死是很稀少的案例

全球範圍有不少人,是每天在「生存」邊緣掙扎,沒有餘力去爭取「生活品質」!在非洲部落所面對的是很真實的「生存議題」,面臨著極端的生存挑戰,包括缺乏食物、水源、基本醫療和教育等。

在台灣,真正在生存線下掙扎的人的確有,但並不是大多數。

台灣擁有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和醫療保障(全民健保制度),並且有許多慈善組織和政府計劃致力於幫助那些處於困境中的人,生活在台灣要餓死是很稀少的案例,如果真的沒飯吃,派出所的警察也會買個便當給我們吃,然後引薦 1919 食物銀行,安得烈食物銀行,或是恩友之家等社會機構。

以美國來說,美國平均家庭所得超過 $65,000 美元,平均一年的開銷是 $60,060 美元,其中比例最大的包括占 33% 的房子、16% 的交通、13% 的食物;撇除這些生活必需的開銷之外,其他大宗的開銷則包括 11% 的個人保險或退休金、8.2% 的醫療費用(畢竟美國沒有全民健保)以及 5.3% 的娛樂費用。

而且,大部分的美國家庭,存款並不會太多,甚至有高達 78% 的勞工家庭是月光族(英文用字是 paycheck by paycheck,意思就是一張支票接續著一張支票地過活)。也不要光說勞工階級,放眼全體美國人,其實也有超過 20% 沒有任何的儲蓄。

假設你家遠低於美國的平均水準,家庭所得只有每年 $29,000 美元,你依然在世界上收入前 5% 之列,稅後你每月收入大約 $2,000 美元(約新台幣 $60,000 元),就已賺得比全球 95% 的人口還多。我們再往下修一點:假如你的家庭所得是 $10,500 美元,遠低於美國最低工資,但仍然是世界上收入前 20%。單純就收入而言,你身為美國人,就比世界上 80% 的人更為優渥。

從全球來看,美國低收入戶已是全世界窮人中最有錢的一群。

你不相信的話,只要隨便去個家中沒自來水的國家就行了,許多人甚至有一餐沒一餐。相較之下,你回家有自來水可用、室內廁所可上、冰箱裡塞滿食物,不難意識到自己其實有多富裕。你若覺得自己並不富有,但那是因為我們把自己與腦袋中更有錢的美國人相比較。

在台灣,絕大部分的人,但只要「願意做」,要找到一份「最低基本工資」的工作,並不會太過困難,即使領勞基法保障的基本工資,仍處於全球收入前 20% 的人群之中,即使台灣的平均所得較美國低,但台灣物價低廉,以同樣 $10 美元來算,在台灣能買到比較多東西,生活在台灣依然可享有相對優渥的生活條件與水平,特別是與全球貧困地區相比。

覺得薪水不夠用,感覺自己很窮,可能是因為你「領著最低工資,卻硬要去過月薪三萬的生活」,絕大多數的人們都只是「相對貧窮」,像是買不起蘋果手機,只能夠用雜牌手機的這種窮。「虛榮心」所帶來的盲目追求,便是讓我們明明「擁有很多卻看不見」,深陷在「不快樂」中無法自拔的一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