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住進桃療7A病房,出院後重獲新生


我跟那個女孩有個黑暗的過去,發生在 2008 年,我們是在桃療青少年健康學園認識的,如果我不向她表白,她就不會一拍即合的答應做我女朋友,現在想起來當時的我真的很幼稚。

青蘋果的滋味

我們才交往一個月,她就要和我做「不可以做」的事,我很驚訝,我說不行,她就乖乖聽話,不再提了。後來學校段考,考完那天中午放學,我把她約出來,她說想去我家,我就帶她回家(姑姑家),進到我房間後,她立刻把門鎖起來,就在我面前脫光光一絲不掛....我當下被色慾沖昏頭了,就對她.....  事後我感到很羞愧,我覺得我得罪了神。

沒想到她開始黏著我,不肯回家去,她父母催她回家,她就是不肯,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就哄哄她,說些我不會離開她之類的話,她才肯回家,就在這時.....她媽媽打電話來找我:「問她回到家了嗎?」 還說:「如果她跟你做.....,我就不要這個女兒了!」,我一臉沉重,掛電話後,她就問我她媽媽說什麼,我說是要妳趕快回家,她不信, 一直哭鬧,我才告訴她後面的話。我說帶妳回家了,她一語不發的跟著我走。

不久,我回頭一看,天哪!她不見了~

我很慌張的拼命找她,打給她又不接電話,半小時後她打手機給我,她說她迷路了,我生氣得問她:「妳在哪裡」她嚇到了,因為我不曾這樣子兇她,她結結巴巴的回答我,說她在很多魔鬼的地方,我聽不懂,之後我聽到一個男人的聲音,告訴我她在一座很大的廟裡面。(她來自基督教家庭,所以才會這樣說)

這時她媽媽又打電話來了,我告訴她媽媽,她剛剛失蹤,但現在找到她了,她媽媽要我把地址告訴她,她爸爸開車來接她回家.....她爸爸來以後,她把自己關在廟裡的廁所裡,不肯出來,她爸爸溫柔的哄她出來,她就是不出來,我也哄著她,她後來被我哄出來了,就跟她爸爸回家了。

隔天晚上,她被送進精神科急診中心,她爸爸騙她說要帶她來找我,她被送進急診中心時,打電話跟我說她被騙了,要我去急診中心救她,姑姑跟爸爸都叫我不要理她,但我堅持要去找她,我到醫院時,醫生告訴我,她打了鎮定劑,已經睡了,不方便見任何人。

我就在醫院外的 7-11等到天亮,早上她爸爸出來見我,輕輕的跟我說:「以後不要再來找她了,就當做你們從來沒有認識過,好嗎...」我的心立刻缺了一大塊,失戀後,我感到非常得痛苦,也很想自殺,世界變得灰濛濛,開始封閉自己的心,對任何事物都失去了動力,從此不敢再愛上任何病友。

她不久住進了精神科強制治療病房,過了兩個月,她回到青少年健康學園,我無法壓抑自己的情緒,當天就自己辦出院(離開學園)。後來在學業跟操性都不及格之下,班導說:「建議你休學,不然你會被學校退學。」

於是我在 2009 年 1 月辦理休學,直到 9 月申請復學。

跳斷了自己的畢業證書

復學後,學弟妹幾乎不太跟我講話,同學是之前的學弟妹,對我來說卻是陌生人,因此我要重新認識新班導跟新同學。

2009 年 12 月底,我因為不小心把塑膠瓶丟到寶特瓶的桶子裡,害班上被扣分,因為這個飲料是我喝的,於是全班開始責怪我,因此跟學弟妹發生衝突,班導覺得我會影響班上秩序,就把我帶去輔導室,但輔導老師不在辦公室,班導只把我留在輔導室後,就回去辦公室了。

在輔導室的我,開始哭泣和生氣,心裡被憤怒充滿,就從輔導室外面爬上圍牆往下一跳!這一跳,腳跟粉碎性骨折,被送進醫院開刀, 2010 年 3月才能走路。

但學校並不想讓我回學校上課,學校給我兩條路走:

  1. 待在青少年健康學園,六月拿畢業證書。
  2. 再辦理休學。

為了畢業證書,於是我又回到青少年健康學園,曾在我面前脫光衣服的前女友,好像一直待在學園,從來沒有離開過,所以我和她又遇上了,後來發現她好像忘記我了,就和她保持一點距離。我真的不想待在學園,可是青少年健康學園是學校唯一認可的教學單位,我不去學園上課就拿不到畢業證書。

直到有一天,在學園的中午休息時間,我感覺很孤獨,我把音樂放到最大聲,用來麻痺自己,有一個女生跑過來,用讓人不太舒服的語氣說:「音樂小聲一點啦!!(很殺的口氣)」將我的心狠狠刺了一刀。

口氣真是凶惡,難聽到極點,我中午有喝過酒,我就當場打她的臉一巴掌外加瞄準臉部中間毆了10幾下,她當場流血,送往隔壁醫院,由於之前就有人來要我小聲一點,我都不理,因為他們口氣沒有這麼有殺傷力,自然逃過我的攻擊。這個被害人,也不是第一次用這種口氣惹毛我,我忍她的口氣很久了。

因為打人,我被限制不得出現在學園裡,學校說這星期都要被記曠課,不以請假論,一但曠課 21節就會被退學,於是又有兩條路可走:

  1. 馬上辦休學
  2. 曠課滿 21 節後,勒令退學。

住進 7A 精神病房

接獲學校通知,我要去桃園療養院的精神科病房強制治療,住院到六月底,去住院的話,就可以拿到畢業證書,這是學校給我最後的恩典,距離畢業只剩三個月,班導希望我住院接受精神治療,才可以拿畢業證書,否則就得辦休學或累積 21 節曠課後退學。

我為了畢業證書,就去住院了,這是我唯一一次的住院。

病房不能使用手機、管制物品很多,大廳有一台電視,用餐時間可以看新聞。每天晚上固定九點睡覺,然後護理師會一間一間的檢查櫃子,收刮違禁品。然後午夜十二點~早上六點,病床房會從外頭反鎖,根本出不去。

公共飲水機的熱水按鈕是鎖住的,但醫護人員工作台有熱水,服藥的時候,如果需要溫開水,只能請醫護人員倒水,杯子的材質只能是塑膠,而不鏽鋼、陶瓷是管制品,吞完藥還要張開嘴給護理師檢查。

如果要買零食,可以用現金換消費券,因為硬幣及紙鈔是違禁品,可以用消費券跟福利社推車買飲料、零食。打電話只能用 IC 電話卡,寫上名字由護理站保管,在護理師的監控下使用。

在關保護室的時候,無論是否綁起來,眼鏡是取下來的。如果需要綁起來關超過六小時,一定會包成人紙尿褲。為何要約束這麼久?通常是發生重大自傷及攻擊他人行為,才會約束超過六小時。如果攻擊行為是發生在晚上,那就會從夜晚綁到早上。

出院後的新生活

2010 年6月我拿到桃農畢業證書畢業後,沒有繼續升學,我都在網咖上網玩無名小站,然後認識了一個住在高雄的女網友,她也是基督徒,我們在網路上互訴情意,她還親筆寫信郵寄到姑姑家給我,在信裡對說我:「你很好,心思細膩又在文筆方面有令人驚艷的才華。」

我想等有經濟能力以後,再去高雄找她,後來她考上成功大學,我們的曖昧卻走到了盡頭,她對我說:「生命力強的小草,是不需要園丁的,請不要當溫室裡的花朵,要成熟一點,你已經不是小孩子了。」

我到現在都不知道我們是怎麼結束的,之後就再也沒有交過女朋友,一直單身到現在。

收拾行李,重新出發

2012 年初,我還住在姑姑的家,姑姑覺得我畢業了,對我的責任已經沒有了,便要求我爸爸帶走我。但是爸爸沒有讓我立即離開姑姑的家。姑姑覺得我不去找工作,整天跑網咖玩電腦;在家看電視,開始對我碎碎唸。

有一天,我被唸煩了,拿起桌上的馬克杯往地上摔:「吵死了,妳閉嘴啦!」於是,我就被姑姑真的趕了出來。我爸無奈幫我在元智大學附近租了一間套房,讓我有安身的地方。(國中畢業我逃離了家,雖然自由了,因為爸媽離婚,原本房子也賣掉了,從此沒有家可以回去。)

不久,我錄取桃園療養院的職訓,在周老師的推薦下,開始使用 Blogger 寫部落格,我也開始學習HTML、CSS。緣分真的是很奇妙的東西,2012 年我因為上電腦職訓課程,當時周老師建議我用 Blogger 寫部落格 ,也就是那時候才開始使用 Blogger。 

2012 年 8 月底,林書豪來台灣辦佈道會,我在租屋處附近的教會,看到了直播海報。因為佈道會的關係,我來到了這間新教會,2013 年11月在這間教會受洗,而這間教會,改變了我的未來,影響持續到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