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驅使我們工作?

行為學家們在美國進行了這樣的實驗,首先在報紙上刊登以下廣告:

招募新人,學歷,資歷,年紀,性別,健康狀態等不拘,年薪三萬美元,工作環境非常舒適,工作強度非常弱,工時一天八小時,不需夜間加班,工作內容絕對安全,保障所有休假,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所需名額。

看到這則廣告的人們,雖不確定這份工作的真實性仍報了名,果真如廣告所述按先後順序錄取了一批人,被選上的人們也如廣告所說沒人干涉業務,工作也不難,一點也不累,再加上工作環境非常舒適,每天工作八小時後準時下班,可說是一份理想的工作。

他們所負責的工作是在兩端已畫上點的白紙上,用尺對齊後以鉛筆畫線將點連起,這種工作不需要動腦也不費力,亦不需要知識或技術,更不需要優秀學歷或資歷,只要可以動手,任何年紀與健康狀態都無妨。因此,剛開始的一星期大家都做得很開心。

但過了一星期後,便開始有人有了這樣的疑問:「我是為了什麼在工作呢?」若答說:「是為了生產筆記本而工作。」就會有人表達自己的不滿說道:「要做筆記本的話,從一開始就畫上線就好,只在兩端畫上點,再叫我們將兩點銜接畫成線合理嗎?」

之後開始接二連三有人辭掉這份工作,過了幾個月,全部的人都離職了。這意味著些什麼呢?就算給優渥的薪水,人們也不想做沒有意義的事情。不管工作條件再好,環境再舒適,若做的事情沒有意義,沒有價值,沒辦法從中感受到成就感的話,就無法激發人們做事的動力。

現在有兩份工作擺在你面前,你會怎麼選擇?

  1. 高薪,但很無聊
  2. 低薪,但很有趣

若以高額報酬為條件,要你一整天對缸底破裂的水缸加水,你覺得你能做幾天呢?或者,若要你坐在非常舒適的辦公室裡,毫無意義地將一個石頭從這張桌子移到另一張桌子來回移動,你覺得你能做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