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的並不是工作,而是能活下去的錢

很多人說他需要一份真正的工作。不!你真正需要的是一份「收入」,可以讓你生存的收入。至於收入是從那份工作來的,沒人會在乎的。只要有收入,甚至不會有人在意你有沒有在工作。

如果只是為了吃飯、買東西、付帳單,你需要的並不是工作,而是能活下去的錢。你買不起東西,並不是因為你沒有工作,而是你沒有錢。

台灣的物質文明雖已達到相當水準,但精神層面與先進國家相比仍薄弱。在社會大眾對於「分配不正義」、「世代不正義」的問題益發嚴重漸有共感之際,如何進一步透過自身所屬團體消除結構困境,是每個人的責任。

還要通過不幹活就吃不飽飯的方式來激發人們工作的積極性是很荒唐的。如果沒有持續可保證的無條件的收入,就無法真正實現機會平等。

如果你的訴求是求其一份工作,在僧多粥少的社會,基準是就業機制。如果你的訴求是教育和健保,基準是免費教育和全民健保。如果你的訴求是有足夠的錢安心生活,基準是全民無條件基本收入。

所有個人在任何時間都應當從中央基金領到最低收入,這筆錢應當足以保障他們的生存和自由、免於貧窮淪落;所有人還可以依據他們對社會貢獻的比例,再從中央基金領到額外的生活津貼。

有了無條件基本收入,從出生到死亡,你都不必憂慮生存的問題,你只要專心去做你想要做的任何事,只要不傷害到人,你都可以自由去追求跟自我實現。只要你活著的一天,就必須得到最基礎的經濟保障,確保你生存所需,這是你的天賦人權,是沒有人可以剝奪的。

(你覺得賺錢比活著重要,你可以在數錢的時候停止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