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身心障礙者勞動,是一種社會價值觀暴力
智能障礙者因為通常只能完成單一的簡單動作,要在一般職場找工作並不容易,有些社福單位會承接簡單的家庭代工,讓他們也能賺一點零用錢補貼家用,自食其力。
但現在因為產業外移,這樣的家庭代工機會越來越少,許多身心障礙因為產能有限,無法在競爭性的職場工作,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十三條,如果身障者產能不足,薪資待遇可酌予減少,但不能低於基本工資 70%。
身心障礙者的勞動力參與率大約僅有全體國民的1/3,但失業率卻將近是全體國民的2.5倍,由此可知,身心障礙者在工作與就業上,面臨比其他人更嚴峻的挑戰。
身心障礙者大多從事非典型工作,尤以慢性精神病患者、多重障礙、智能障礙者「找不到合適的全時正職工作」比率高於其他障礙類別。
而全民基本收入制度,能讓身心障礙者不需要工作,就能提供家中一份額外收入,身心障礙者在家中的地位提升,一輩子都會有人願意照顧他。
很多協助身心障礙者媒合就業的輔導員,很擔憂基本收入實施,因為他們以後不需要幫身障者媒合工作,因為身障者有國家養,他們的工作變得不再重要。
他們沒有想到的是,這個基本收入是發給每一個人,也包含就業輔導員,當你原本的狗屁工作,因為全民基本收入的實施,從此不在那麼重要,甚至沒有任何作用了。那你可以靠基本收入來過日子,安排自己人生的下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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