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兒防老觀念已過時

在多數人的觀念裡,子女奉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孝親費,學名叫做「直系親屬扶養費」,簡單來說,就是一種長輩認為「成年子女要養父母,不養會有報應」的錢,因為加上「孝」字,給的時候會比較高尚,所以稱之為孝親費。

依照民法的規定,只要父母自己不能維持生活,原則上子女就有扶養父母的義務,如果子女不履行扶養義務,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子女按月給付扶養費用。

如果現在還打著「養兒防老」的念頭,我建議把這些養孩子的錢省下來去買保險或定存比較實際,至少投資報酬率還會有1%,每個月可以領取的養老金,肯定超過孝親費,何必到法院跟孩子對簿公堂,最後只能拿到這麼一點錢?

現在有相當高比例的年輕人,為了扛起父母親的未來,只好選擇犧牲自己的未來,包括維持單身、不結婚、不買房、放棄社交活動、就算年紀大了依舊住家裡,只為了陪伴年邁的父母親,而自己的世界除了親情,一無所有。

天底下,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不存在沒由來的恨,如果真的有天為了孝親費對簿公堂,就算拿到孩子每個月給的孝親費,損失的又是什麼?

只有「債」才需要還,而且「連本帶利」地還;「愛」是不用還的,因為愛會「滿出來」,能「給出去」,用也用不完。愛不像物品、財產或金錢,送出去後,自己就匱乏了。正相反,愛是可以無限付出的,我們給別人愛,自己的愛卻不會因此減少。

父母與子女之間,不應有著「我年輕時養你,等我老了應當養我 」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