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難以實現「公共領域」的理想
媒體的本質是社會公器,應獨立於商業價值。
黨、政、軍退出媒體之後,商業力量進入媒體, 然而,媒體經營往往需要較多的資本,也使得媒體所有權往往控制在大型政黨、大財團的手中,造成媒體壟斷。
當已進入媒體的大財團,挾豐厚的財力再進入多家媒體的董事會進行市場壟斷時,公共領域的功能便喪失,公民社會的願景也無法實現。
媒體一旦遭到壟斷,新聞媒體勢必避免報導與自己企業有關的負面新聞,且增加對自己企業的正面報導及置入行銷,或扭曲並錯誤報導與自身利益相關的新聞,新聞媒體無法再提供多元客觀的新聞給閱聽眾,閱聽眾自也無法在足夠且多元客觀的資訊下,理性討論並爭辯公共事務。
媒體作為社會公器,在民主選舉和國家危難中,應從公共領域角度出發來判斷新聞價值,善盡守門人責任,提供完整、可信的訊息,促成理性、平等的對話,幫助公民和政府釐清情勢、做出正確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