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動的修辭
《反動的修辭》以英國社會學家馬歇爾一篇著名論文作為分析起點,先鋪陳了西方國家在過去三百年歷史中,締造的三類公民權利,包括自由權、參政權、社會權。
每一次的進步潮流,都無可避免遭遇到「反動的逆流」,每一次的革命運動,也都見證了「反革命運動」。經濟學家赫希曼引用牛頓運動定律做比喻:每一個作用力,必然伴隨著反作用力。他從這個運動定律中,發現了隱藏在反動修辭中的秘密結構,定義了三種類型的反動修辭:
悖謬論(適得其反)
「我同意你的社會福利政策,但是這個政策將使得窮人變得懶惰、而落入更加貧困的深淵。」
無效論(徒勞無功)
「我同意你的社會福利政策,但是補貼窮人的經費將會落入社福團體的手裡,窮人拿不到實際好處。」
危害論(顧此失彼)
「我同意你的社會福利政策,但是這個政策將會危害市場經濟與自由。」
任何偉大的社會政策概念,最初一定會被冠上「輕浮」、「墮落」、「危險」三大污名化,而受到各方的攻擊批判。
不過,當新政策被推行幾年後,這三個批判便會不見蹤影,大眾將會改用「必然性」、「常識」等修辭來描述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