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溫環境下工作,雇主需補償勞工

過去時常聽到營造師傅們說:「搵遮做工ㄟ是看天呷飯!」(台語:我們做工的人是看天氣吃飯的),天氣太熱容易中暑,下大雨颳颱風沒辦法上工。

營造師傅們的薪資基本上都是以「日薪」計算,少一天工作就少一天收入,對於可能是家庭經濟來源的師傅們而言,為了養家活口,有時即便是烈日、暴雨、狂風、酷寒等極端天氣,只要有錢賺,還是必須忍耐上工。

季節來到夏至時分,氣溫也來到38度高溫,勞工作業時的體感溫度則飆得更高,更常聽到師傅們說:「日頭有夠燒熱,安奈係麥安裝著細啊!」(台語:日照有夠炎熱,這樣怎麼工作啊),日頭赤焱焱,不少國家為了體恤勞工都有設置「高溫假」或「高溫津貼」的案例,以保障勞工的工作安全,但夏季炎熱的台灣目前仍未有相關制度。

在工地現場高溫會使人燥熱、中暑,會使鋼筋、鋼骨過熱,如未配戴手套作業,時間一久容易發紅起水泡;師傅們也常因酷熱難耐,上工後沒多久,就將上衣、反光背心、安全帽、安全帶脫個精光,結果日復一日的曝曬,皮膚又黑又硬,排汗不易,導致各種皮膚病纏身。

然而為了防曬,如果全副武裝再加上袖套,則往往又因悶熱濕汗而長起濕疹紅斑;穿長褲可防蚊蟲叮咬,尤其預防登革熱、小黑蚊,但是戶外重體力工作,常使褲子內部悶濕汗臭,再加上不停地走動攀爬,往往因為衣褲摩擦,長出大片紅癬水泡,腫癢難耐。

戶外工作者常處於暴露在高溫和高濕度的高風險,在高熱下造成許熱中暑、熱衰竭、熱痙攣,甚至休克、猝死等情事發生,這些人包括:

農民、林務員、庭園設計家、運動場地管理員、園丁、畫家、蓋屋頂的人、鋪路工人、建築工人、勞工、機械師以及任何其他在室外工作的個人。

此外,某些室內工作者也可能在高溫、密閉空間工作或從事於會使體溫升高的艱鉅工作,在溫度較高的室內我麼能即使不運動,也會出現大量流汗的現象。因為體溫的上升,導致我們體內的水分大量流失和鹽分流失,而使他們處在與熱有關疾病的危險。

戶外氣溫高達 38 度,必須出勤之勞工,我主張「夏季高溫日薪」,雇主若不加給,勞工向勞工局申訴,雇主可被罰款、停工。不過,因為有些人是在冷氣房內工作,因此適用職務範圍,必須清楚定義之,只要處於無冷氣房之戶外環境及室內工作場所,均適用「夏季高溫日薪」加給。